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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资体制力倡科教兴国

1998-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薛澜

改革开放以来,科研人员的生活待遇虽然有所提高,但他们的工资待遇远远不能反映出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力的真正价值。最关键的是,在人才市场已逐渐形成的今天,许多外企、私企提供的工资已高于科研人员在大学或科研单位工资的10倍或20倍。如北大清华的博士毕业生,若留校做研究工作,即使是马上评为副教授,月工资也不过是600-700元,而到民企或外企,月收入至少在几千到万元以上。如果说个别人出于对科学事业的执着追求,可以接受低收入来从事研究工作,但要期盼一个社会群体都这样做,是不现实的。事实上,近年来各大学科研单位都一直为如何稳住一支队伍所苦恼。

下列数字很能说明问题。1936年我国大学教授的起点工资是技工起点工资的28.6倍,最高工资之比是47.6倍。到1956年,教授的起点工资是技工起点工资的6.8倍,最高工资之比是9.7倍。到1993年,教授的起点工资是技工起点工资的2.7倍,最高工资之比是4.6倍。

知识经济需要新的思想。我们总不能老在成绩卓著的科技知识分子死后才表彰他们,而不大情愿正视科技的价值。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不得不忍受这种知识贬值的现象,那么,当我们与市场经济逐渐接轨时,广大科研人员流向更能承认和反映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力的地方,就成了必然,而当这种流动形成一定的规模,并持续下去,它对我国整体科研能力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现行的工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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